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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《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》;
3、申請人現(xiàn)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,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: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,提供相應的房地產(chǎn)權證明復印件;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,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;居住在單位、學校集體宿舍的,提供單位、學校人事或者保衛(wèi)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。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,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。
只要符合兩大條件,在滬居住者就可以實現(xiàn)自動簽注,居住證有效期限會自動延長一年。相關部門會將是否需要簽注的信息通過短信形式提醒持證人。
只要持證人的實際居住地與已登記居住地址一致,且在滬合法就業(yè),符合簽注條件的,就可以實行系統(tǒng)后臺自動簽注,其居住證的有效期限將會自動延長一年。
對經(jīng)信息系統(tǒng)比對通過自動簽注的,將會以手機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證人已完成簽注。
而對于經(jīng)信息系統(tǒng)比對,不符合自動簽注條件的,也將以手機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持證人到居住地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咨詢辦理。
情況2:自行續(xù)簽
若持證人在居住地住址等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,需在發(fā)生變化的30日內到現(xiàn)居住地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信息變更手續(xù),以避免系統(tǒng)無法自動簽注。
居住證信息變更
申請條件:
持證人應當在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簽注期限界滿前30內至逾期60日內辦理簽注手續(xù);居住地址變更需重新提交住所證明。
辦理材料:
1、《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》原件,現(xiàn)場填寫。
2、《上海市居住證》原件。
3、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址與《居住登記》地址不一致的,應當重新提交相應實際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證明。
住所證明。以下三選一:
① 居住在本人或親屬自購住房的,提供該房地產(chǎn)權證。留學生落戶中介。近親屬范圍和關系參考下方第4點;
②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內的,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。。近親屬范圍和關系參考下方第4點;
③ 居住在單位、學校集體宿舍的,須提供單位、學校人事或者保衛(wèi)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。?集體宿舍證明需使用上海市公安局印發(fā)的統(tǒng)一版本,需經(jīng)專管民警簽名并加蓋外來人口辦公室公章和公司公章確認;請前往高行鎮(zhèn)派出所外來人口辦公室索取。
4、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租賃住房的,還應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;近親屬,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。落戶上海
辦理流程:
1、根據(jù)工作人員指導填寫《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》;
2、工作人員核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信息;
3、信息系統(tǒng)后臺比對申請人的就業(yè)、住所、就讀信息是否發(fā)生變化;
4.打印簽注信息
經(jīng)比對核定,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(tǒng)一致的,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打印簽注信息;居住地址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同時,在《上海市居住證》上變更居住地址;
經(jīng)比對核定不一致的,告知當事人不予簽注。留學生落戶中介
為了你的居住證有效性保持連續(xù),一定要記得及時簽注!如果居住地址變更請及時辦理,另外還沒有辦理上海居住證的小伙伴,抓緊時間辦理!
1、《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》;
2、本人的《上海市居住證》;
3、申請人現(xiàn)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,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: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,提供相應的房地產(chǎn)權證明復印件;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,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;居住在單位、學校集體宿舍的,提供單位、學校人事或者保衛(wèi)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。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,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?!【幼∽C簽注需要那些申辦條件?
適用于《上海市居住證》持證人在證件每屆滿1年之前的30日內,到居住地的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簽注手續(xù)。
居住證簽注需要哪些申請材料?
1、《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》;
2、本人的《上海市居住證》;
3、申請人現(xiàn)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,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: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,提供相應的房地產(chǎn)權證明復印件;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,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;居住在單位、學校集體宿舍的,提供單位、學校人事或者保衛(wèi)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。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,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。
居住證簽注程序是怎樣的?
1、根據(jù)工作人員指導填寫《上海市居住證簽注申請表》;
2、工作人員核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信息;
3、信息系統(tǒng)后臺比對申請人的就業(yè)、住所、就讀信息是否發(fā)生變化;
4、打印簽注信息:
經(jīng)比對核定,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(tǒng)一致的,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打印簽注信息;居住地址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同時,在《上海市居住證》上變更居住地址;
經(jīng)比對核定不一致的,告知當事人不予簽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