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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新聞:關于南開大學法學博士案件的后續(xù)強制執(zhí)行報道
上海落戶勝利不付征詢費,可能嗎?

就在剛,9月14日上午九點二十左右,終于收到徐匯法院021-34168196打來的電話,強迫履行的法官電話中告訴我司:強迫履行第一筆履行款項已經(jīng)到位,讓我司來日去徐匯法院收錢了。留學生落戶上海若報入上海市直系親屬處,須附戶主的戶口本、戶主的房屋產(chǎn)權證、戶主同意入戶承諾書;戶口若報入用人單位的附集體戶口本地址首頁;戶口若報入上海市或區(qū)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;戶口若報入由業(yè)務管理部門推薦的集體戶口的,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(上海市外國專家局)的請示函中須注明;戶口若報入本人購買的產(chǎn)權房內(nèi)的,附房屋產(chǎn)權證。
通過這個案例我司慎重申明:簽約是雙方的,不是你單方想違約就違約的,既然我司供給了相應的征詢服務,也盼望所有的客戶履行自己的任務;對那些獲得戶口還不想支付服務費,做過河拆橋的事件,咱們將絕不猶豫的拿起法律的武器,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。盼望有些人好自為之,不要聰慧反被聰慧誤,究竟當初是個法制社會,不要去觸碰法律的底線。